2024-07-24
【徵件公告】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創新課程徵件申請
為鼓勵老師透過創新教學的精進累積之後,提升教學品質,以教育部方向做推動,亦可作為申請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」之基石,促使學校以校務發展為主體,以達兩者相輔相成。為能有效將教師個人研究與學生學習培育連結,學校對於校內教師所提計畫應審視研究方案與課程規劃、學生培育方向是否與學校校務發展方向結合,必要時應提供整體教學資源支持教師研究,以落實教學現場之改變。
一、申請資格:
■ 本校專任(專案)教師均可提出申請,課程申請類別為「標準版」及「Lite版」,每人以申請一類(一案)為原則,請勿重複投件。
■ 創新課程分為五大主題,依次為:
■ 如教師獲當期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,建請以與計畫配合課程不同之課程進行創新課程申請。
■ 經核定之課程請依「創新課程」與所述之教案規畫進行,課程執行完畢後須提交相關成果資料(詳如申請流程表),並配合本校所辦理之成果展與訪視等活動。
■ 如課程未順利開課,則依開課規定辦理。
二、補助原則:
課程申請經審查通過後,將依下列原則進行補助:
■ 「標準版」補助金額上限以50,000 元為原則(申請人如獲當期教育部教學實踐時就計畫,或於前一學期獲績優課程,將視經費規劃擇優增額補助)
■ 「Lite版」補助金額上限以 20,000 元為原則
補助經費項目含業界專家鐘點費、交通費、工讀金(包含補充保費)、材料費、印刷費、雜支等。
三、申請流程及繳交資訊:
(一)申請流程請詳閱附件申請要點。
(二)繳交資訊:請依照上述期程繳交申請計畫書及成果資料,並協請檢附電子檔(Word 檔&PDF 檔,並寄送至f17019@nfu.edu.tw),以利彙整作業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:
1. 獲補助之課程於當學期至少有一堂課程須於「智慧學苑」場域進行,亦或可參與學苑所提供之導覽活動。
2. 該學期分為兩次進行問卷施測,第一次施測問卷主要以學生還未接觸創新教學方式做施測分析,第二次施測問卷主要為學生已經接觸過創新教學方式做施測分析,以方便之後辨別兩次學習成效之間的差異。(獲補助課程,需配合填寫前後測線上問卷,若無法配合,則會列為下次評分標準)
3. 獲補助案者,其所有成果內容、報告及影片,需無償且同意教學發展中心, 可做學校能量建立之公開展示與運用。
4. 成果發表交流會預計於次學期初辦理,並依該結案成果遴選績優課程。獲選績優課程之教師將受邀擔任後續活動之分享人,受邀分享之教師將由「教學發展中心」頒發感謝狀。
如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服務之處,歡迎來電洽詢。
教學發展中心 智慧學苑
聯絡人:林秦笠 助理
校內分機:05-6313374
聯絡信箱:f17019@nfu.edu.tw
附件1:申請要點 附件2:創新課程計畫申請書格式 附件3:創新課程Lite計畫申請書格式
一、申請資格:
■ 本校專任(專案)教師均可提出申請,課程申請類別為「標準版」及「Lite版」,每人以申請一類(一案)為原則,請勿重複投件。
■ 創新課程分為五大主題,依次為:
1. 從教學現場問題與挑戰出發
2. 採取適當的研究方法與評量工具
3. STEM 教育概念融入教學現場
4. 產學合作教案實踐化
5. USR 場域實踐創新教學
申請人請擇一主題撰寫計畫書,並應配合一正規課程進行內容規劃,配合課程修讀學生數建議20人以上尤佳。2. 採取適當的研究方法與評量工具
3. STEM 教育概念融入教學現場
4. 產學合作教案實踐化
5. USR 場域實踐創新教學
■ 如教師獲當期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,建請以與計畫配合課程不同之課程進行創新課程申請。
■ 經核定之課程請依「創新課程」與所述之教案規畫進行,課程執行完畢後須提交相關成果資料(詳如申請流程表),並配合本校所辦理之成果展與訪視等活動。
■ 如課程未順利開課,則依開課規定辦理。
二、補助原則:
課程申請經審查通過後,將依下列原則進行補助:
■ 「標準版」補助金額上限以50,000 元為原則(申請人如獲當期教育部教學實踐時就計畫,或於前一學期獲績優課程,將視經費規劃擇優增額補助)
■ 「Lite版」補助金額上限以 20,000 元為原則
補助經費項目含業界專家鐘點費、交通費、工讀金(包含補充保費)、材料費、印刷費、雜支等。
三、申請流程及繳交資訊:
(一)申請流程請詳閱附件申請要點。
(二)繳交資訊:請依照上述期程繳交申請計畫書及成果資料,並協請檢附電子檔(Word 檔&PDF 檔,並寄送至f17019@nfu.edu.tw),以利彙整作業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:
1. 獲補助之課程於當學期至少有一堂課程須於「智慧學苑」場域進行,亦或可參與學苑所提供之導覽活動。
2. 該學期分為兩次進行問卷施測,第一次施測問卷主要以學生還未接觸創新教學方式做施測分析,第二次施測問卷主要為學生已經接觸過創新教學方式做施測分析,以方便之後辨別兩次學習成效之間的差異。(獲補助課程,需配合填寫前後測線上問卷,若無法配合,則會列為下次評分標準)
3. 獲補助案者,其所有成果內容、報告及影片,需無償且同意教學發展中心, 可做學校能量建立之公開展示與運用。
4. 成果發表交流會預計於次學期初辦理,並依該結案成果遴選績優課程。獲選績優課程之教師將受邀擔任後續活動之分享人,受邀分享之教師將由「教學發展中心」頒發感謝狀。
如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服務之處,歡迎來電洽詢。
教學發展中心 智慧學苑
聯絡人:林秦笠 助理
校內分機:05-6313374
聯絡信箱:f17019@nfu.edu.tw
附件1:申請要點 附件2:創新課程計畫申請書格式 附件3:創新課程Lite計畫申請書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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