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4-17
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助理員(職務代理人)徵聘啟事至109年4月30日止

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助理員(職務代理人)徵聘啟事

需求單位

教學發展中心

需求人數

正取1人,備取1-2人(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)

工作內容

1.主管會議行程安排、中心內部會議召開。

2.辦理個資保護相關業務。

3.辦理教學優良及特優教師相關業務。

4.協助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各項執行與推動。

5.承辦業務之經費控管與核銷。

6.辦理中心財產管理業務。

7.主管臨時交辦事項。

資格條件

1.大學畢業。

2.具行政經驗或大型專案計畫執行經驗者佳。

3.具溝通協調能力、能獨立作業、細心耐心有責任感。

4.熟諳電腦文書軟體及基本網路系統操作。

5.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

6.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族人士者佳。

評分項目

書面資料/面試

檢具資料

1.學歷證明(畢業證書影本;檢送國外學歷者請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,如國外學歷非「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」所列院校者,請另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及入出境證明文件)。 

2.「個人履歷表」、「個人基本資料表」,兩者資料請先行下載表單填妥後E-mail至zxc1510@nfu.edu.tw,並請電洽05-6315257確認。

3.「查閱同意書」。

4.「個資蒐集告知函」。

5.身心障礙人士請檢附證明影本;原住民族人士請檢附戶籍謄本(如無則免附)。

6.其他有利審查資料(工作經驗和資歷證明影本)。

以上1~6項相關資料為書面審查依據,請另行郵寄紙本資料或親送至本校

備註

1.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,依大學學歷31,040元敘薪,聘任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,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。

2.資料收件截止期限:109年 4月30日(四)17:00前寄達或親送,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,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、函覆及退件,如需退還投遞資料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,未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。

3.郵寄地址: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(國立虎尾科技大學),收件人:教學發展中心 曾盈禎助理收,請於信封註明「應徵教學發展中心助理員(職務代理人)」。

4.聯絡電話與信箱:05-6315257,zxc1510@nfu.edu.tw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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