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7-19
112年教師專業成長社群申請辦法
一、目的:
為促進教師專業成長,鼓勵教師自發性組成教師專業成長社群,透過同儕間相互交流與分享學習,擴展教師跨域專長,以反饋教學技能,提升總體教學與研發創新之能量。本公告依〈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師專業成長實施暨補助要點〉辦理,相關辦 法說明請參閱教學發展中心網站-業務規章-〈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要點(109.06.16)〉。

二、申請規範:
  • 社群成員說明:
  1. 社群教師組成人數為專兼任教師 410人,並由該教師成員中推舉一名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,專責社群內活動之規劃、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繳交及成果分享。
  2. 社群成員(含召集人在內)可跨群,一人至多可參與三個社群,惟召集人不得同時擔任兩個以上社群召集人。
  3. 社群成員名單以〈教師專業成長社群計畫申請表〉(如附件一)的名單為主。若執行期間有變更或新增者,請填寫〈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成員異動申請表〉(如附件二)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,新加入成員需出席1/2以上次數社群舉辦的活動。
  • 社群組成方案,請召集人擇一申請:
  1. 單一系所教師專業社群:其成員為單一系所之本校教師。
  2. 跨領域教師專業社群:其成員須包含兩系所以上之本校教師。
  3. 跨領域跨校專業社群:其成員包含一名以上其他大專校院教師及3/4以上本校教師成員(小數點採四捨五入計算)
  • 社群類別說明:
  1. 教學經驗分享及既有課程突破創新發展
  2. 教學教材改進規劃
  3. 教學策略(方法)精進
  4. 教學特性發展專業社群
  • 鼓勵社群教師落實教學創新與關注產業議題,優先補助社群如下:
  1. 教學創新與設計應用包含以下方向:創新教學、跨域共授、程式設計教學、設計思考、雙語教學、教學實踐研究計畫(教學方法、教學設計) STEAM等多元類型課程創新形式。
  2. 針對當前產業議題進行探討,並落實於課程教授之中,預計規劃產出實體作品及方案或產出創新課程等。
() 申請方式說明:
由社群召集人檢具〈教師專業成長社群計畫申請表〉(如附件一)112821()送至教學發展中心,待審查決議後公告核准名單。

三、實施方式:
  • 社群須於該期程內至少辦理教師社群活動2場,每次活動社群教師至少2/3 以上出席,且社群教師須出席1/2以上次數之活動。社群活動形式不拘,可採讀書會、工作坊、實務論壇、教材研發或微型教學、社群會議、課程觀摩、座談會、講座、研討會等校內外形式進行。
  • 社群實施內容至少需有1場次活動為開放式活動,辦理地點優先以STEAM實作室與智慧學苑為主,並透過學校公開資訊平台(如首頁、全校教師轉寄信等)邀請全校教師參與,開放式活動需登錄於iAct虎科人愛活動(報名整合平台)
  • 每次活動須詳實填寫〈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活動紀錄表〉(如附件三),拍照並簽到,若各社群當月有辦理社群活動,須隨核銷時繳交紙本〈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活動紀錄表〉。
  • 本案結束一個月內,依成果繳交時程公告,配合繳交社群活動紀錄表、成果報告(如附件四)及相關資料(紙本與電子檔)至教學發展中心,以供備查。
  • 社群實施期程為核定日期至1121117()止,經費核銷截止期限至1121124()

四、成果分享:
  • 為促進教師教學增能,教發中心將於執行結束後,規劃辦理社群教師經驗分享及成果展示活動,並邀請全校教師共同參與。
  • 成果分享活動以獲補助社群之召集人擔任分享人為優先,次得由該社群成員擔任分享人。獲補助社群成員(含召集人)出席2/3本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會。
  • 配合活動成果推廣需求,部分社群公開活動(如成果分享)將進行錄影及拍照,並收集成員參與社群所產出成果,進行記錄、編輯或公開展示。
  • 社群得以持續申請補助,惟成果報告與分享會出席率,將列入次年度申請本項補助之評分參考依據。
 
    • 補助經費項目:
    • 基本補助:每案補助40,000元為原則。
    • 額外補助:
  1. 若社群成員(含召集人)有獲112年教育部教學實踐及相關教學成果,1位成員額外補助6千元為限。每社群成員至多可參加3個社群,若1人同時參與3個社群,每社群額外補助額度為2千元。
  2. 額外補助獎勵審查僅限112821()前送至教學發展中心之〈教師專業成長社群計畫申請表〉之社群成員,補助額度於首次審查結果公告後不再進行調整。
    • 補助項目限業務費,用以支應社群運作及活動需要,相關核銷項目以依「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」、「教育部補(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與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等規定辦理。
    • 補助件數及經費視當年度預算而定,若未能如期動支經費,將收回經費補助餘款。
    • 補助範圍如下:
    1. 社群業務費用:辦理社群相關校內外活動所需材料費、印刷費、保險、車租等。
    2. 專題講座費用:校外人士(非社群成員)之講座鐘點費與國內交通費等。
    3. 工讀生費用:每案以一名臨時工讀生為限。
    4. 雜項支出:如誤餐費、活動所需耗材等。

六、 徵件聯絡窗口
  • 聯絡人:教學發展中心 陳秀鴻助理
  • 辦公室位置:資訊大樓4 教學發展中心
  • 連絡電話:05-6315186
電子信箱: nfuchenjoy@gs.nfu.edu.tw


附件1:112年教師專業成長社群申請辦法 附件2:附件一、112年教師專業成長社群計畫申請表 附件3:附件二、112年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成員異動申請表 附件4:附件三、112年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活動紀錄表 附件5:附件四、112年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成果報告格式 附件6:附件五、112年社群活動資訊-OOO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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