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03
【計畫徵件】115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公告
115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中,詳請參閱以下說明
一、計畫說明及相關參考資訊
為使教師更加了解該項計畫之宗旨,教學發展中心另彙整計畫相關資訊如下:
1.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官方網站(包含計畫申請的各項須知、計畫申請系統、期刊資源、活動訊息等)
2.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交流平台(提供各年度學門/專案績優計畫介紹/教學研究資源)
3.教學實踐研究期刊(提供教學實踐研究期刊投稿相關須知及期刊本文(含投稿系統))
4.評鑑雙月刊第98期(結合「教與學學術研究」協助教師教學創新提升教學品質-受訪者/黃俊儒教授)
二、計畫格式及計畫徵件期程(含校內外)
1.教學發展中心已於10月16日(四)辦理全校計畫說明會,針對本次徵件內容及規範進行說明,詳請參閱附件一(說明會簡報)。
2.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線上說明會訊息(相關簡報可點擊網頁內連結下載)
3.計畫格式及相關注意事項(詳請參閱附件二至附件六)
4.作業時程(含校內行政作業):媒合教師送審學門/專案進行計畫書審查,並請申請教師配合相關行政作業,說明如下:
日期 作業內容說明
114/10/07 教育部辦理115年度計畫徵件說明會(線上)
114/10/16 辦理115年度計畫徵件說明會(校內)
114/11/20 1.線上申請系統開放(申請系統)
2.完成計畫書初版及研究倫理審查聲明書等相關文件上傳作業(系統端),業務承辦單位將依系統提出之計畫案進行校內審查作業。
114/12 辦理審查作業及審查公告(僅對11月23日(日)前送案之計畫辦理審查公告)
*該項作業將媒合教師送審學門/專案等進行計畫內容初審(含研究方法、課程規劃、學生培育等面向)是否與學校校務發展(含高教深耕計畫)方向結合,綜合評估計畫實施成效。
114/12/14 1.上傳最終版本之計畫內容(含系統端各項資訊填列)
(為避免系統塞車,亦或因延遲上傳導致權益受損,提醒申請人提早於114年12月14日(日)23:59以前完成計畫書上傳作業,以利後續行政程序之辦理)

2.完成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(附件六),並將紙本以信封彌封送教學發展中心(無論是否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均須填寫,請採正反面影印,印出後於第2頁下方填表人簽名或蓋章處簽章(需親簽))
114/12/14-19 1.進行校內行政程序(含學校端審查意見填報)及函報作業
2.系統端統一送件至教育部
備註 *請申請教師務必依上述校內作業期程辦理,避免影響您的權益。
*為避免資料遺失,請申請人務必於系統填寫過程中隨時存檔,相關申請文件亦妥存。另請勿針對上傳文件進行保存設定或加密,以免影響審查作業。
*教師身分申請程序如下(提供第一次申請教師參閱流程):
【教師端】上系統註冊身分->【學校端】審核申請人身分->【教師端】經審核通過後即可進行申請人基本資料填寫及計畫上傳等作業。
三、計畫內容調整與增列說明
1.計畫端(計畫內容):114年度新增「情緒健康與福祉」專案,以鼓勵教師提出有助於提升學生情緒健康與福祉感受之課程內容(詳細計畫內容請參閱附件二徵件說明)。
2.經費端(詳閱附件二P16-P17):
(1)計畫主持人費酌予調增至每人每月最高12,000元。
(2)計畫兼任助理(非博士生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)每人每月薪資調整至4,000元至6,000元(勞雇型其勞健保、勞退、補充保費等另計)
(3)聘任博士生兼任助理之經費,每人次/每月最高1萬元(本項經費為專款補助(預聘任之博士生應為在學學生、且未於其他公私立機關(構)從事專職全時有給職工作者),不計於原編列之50萬額度內,預申請者務請於計畫書與經費表內載明,並請留意經費編列(勞僱型其勞健保、勞退、補充保費等另計),計畫核定後不予修正)
(4)重申不補助項目,包含內部場地使用費、國外差旅費、獎金、禮卷、現金卷等。
3.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說明
(1)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,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,應主動並據實表明身分關係;違者,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與對應之罰鍰。
(2)依本年度申請規定,預申請115年度計畫之申請人,敬請協助填報身分關係揭露表(附件六)(請留意無論是否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均須填寫,並於校訂期限內繳交)

如您對計畫申請有任何問題,請不吝來信或來電詢問。
業務承辦單位:教學發展中心
業務承辦人:柯雅羚 專案助理 (分機5123)
聯絡信箱:lingko223@nfu.edu.tw
 


附件1:附件一115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說明會(校內場) 附件2:附件二教育部114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說明 附件3:附件三115年度徵件計畫書格式(填寫完請上傳系統) 附件4:附件四計畫審查評分項目(1141015修訂) 附件5:附件五研究倫理審查初步判定參考原則 附件6:附件六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(事前揭露)
點閱次數:33
Top